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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次数:4796

 

 

“专精特新”企业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政策解读

 

一、政策内容

“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最多可举荐 2 人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申报正高级最多 1 人);省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度可举荐 1 人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适用对象(条件)

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三、申报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报--单位推荐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经办单位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咨询电话

0543-426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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