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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评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7501

  为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面试评议工作,根据《2020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面试评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评议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

  具体面试集合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评议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5+5方式,即面试设思考室和面试室,思考室思考5分钟,面试室答题5分钟。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

  三、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集合时间截止前到面试地点集合。面试抽签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务必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事先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面试考点前,参加面试人员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面试时,持健康码黄码,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我市疫情防控体系。

  4.请参加面试人员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43-4269102

  特此公告。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来源:邹平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