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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2     浏览次数:2720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

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1〕280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实际,就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文件(可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推荐程序和选拔条件,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要认真听取专家和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推荐人选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拟推荐人选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在专家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选拔条件,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上报推荐人选,并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二、要严格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填报材料。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需要报送的材料主要有:

1、综合报告3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专家评议和公示情况等,并附由参加评议的专家本人签字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综合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单位及电话。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附件1)3份。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28份(标准A3纸打印,加盖公章)。

4、其他附件材料3套(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5、推荐人选信息录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附件5)生成的(.JYK格式)文件。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确认原件和复印件一致,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须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表格和《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系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cm)“通知公告”或“机关子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下载。

三、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请务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上报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财税大厦2006室,联系电话:4269105)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实施人才强战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推荐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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