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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次数:5366

关于做好2023年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

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按照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1〕12号)精神,现将2023年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

    邹平市范围内依法批准设立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均可作为培训主体承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

二、申报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流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需填报“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表”及相关备案材料向人社局申报,人社局受理申请后统一组织评审小组,依据认定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评估。

经审查评估通过的机构,在邹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并将认定结果报滨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备案时间及要求

意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的各类培训机构请于2月15日前将认定备案申请材料报送至人社局职业培训股,同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培训机构的申请材料要按照序号顺序装帧成册,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人社局将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办学场地和实训设备进行实地勘察。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记入培训机构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电话:4369986     邮箱:zpjypxpj@163.com

地    址:财税劳动大厦20楼2006室

 

附件:1.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条件

2.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条件

 

一、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具备的资质

邹平市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申培训职业(工种)、专项能力培训专业应为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范围内或相关相近的专业。

二、场地和设施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要求:满足申请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含租赁),理论课教室面积和实习场所面积以审批办学资质条件为准;配备开设培训职业(工种)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实训材料。

2、创业技能培训要求:教学场地应包括教室、实训用房,其中用于创业能力培训教室不少于2个,且每个教室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采光好、无环境干扰);有可搬动的课桌椅;有黑(白)板、投影仪(含便携式电脑);创业实训必须具有可供30人以上开展创业实训的设施设备,实训软件,实训演练沙盘等;配备培训教学所需的教材、图书、资料。

以上两类培训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三、师资和教学要求

1.就业技能培训要求:具有满足申请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师资队伍,每个培训职业(工种)或技能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大专相关专业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兼职理论教师和2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实习指导教师;有与申请培训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

2.创业培训要求:具有2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或“山东省创业培训讲师合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

3.具有熟练操作使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有关职业培训模块的人员。

4.培训场所具备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智能监控系统的网络环境和设施设备,并保持运行良好。

5.能够履行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标准和申领程序等告知义务,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能够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有稳定的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关系,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能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7.近3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记录以及违反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请认定备案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表;

2.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政府及其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培训机构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培训设施设备证明。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5.申报培训项目的教师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等材料;

6.申报培训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教材等;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及设备管理等)。

 

 

 

 

 

 

 

 

附件2

 

邹平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备案申报表

表一:

培训机构名称


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办学许可证号(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颁证机关


开户银行


账号


申报专业或职业(工种)及等级


年培训规模


 

 

 

培训机构办学概况及培训工作业绩


培训促就业措施


培训内容

培训专业

教材名称

培训课时













教学设施

培训

场地

理论教室(平方米)


办公场所(平方米)


实训场地(平方米)


工位数


主要

实训

设备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期实训人数



























 

 

表二:

人员配备

理论

教师

姓名

年龄

文化

程度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专(兼)职

























实训

教师

























管理人员



















备注


郑重承诺:近3年来,本培训机构无偷骗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并对本次填报的上述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县市区职业培训监管部门在以后的监管过程中,发现本机构虚假承诺或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培训机构申报条件,被取消职业培训资质或限期整改,本培训机构愿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承诺人及职务:

年   月   日

 

 

 

 

(培训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根据上述表格内容自行添加更多详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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