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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3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浏览次数:5316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文件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人社发〔2014〕89号

 

 

关于对2013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落实人才政策,发挥好人才考核的导向作用,根据《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办法》(邹办发〔2013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考核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全面考核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业务表现,全面了解和掌握对突出贡献专家的培养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提供经验,促进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人才邹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2013年度选拔的10名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全面考核一年来县突出贡献专家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专业技术成果和工作实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等。

2.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课题的情况。

3.学术和技术成果。包括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获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要突出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考核对象在本单位、本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5.所在单位对县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支持、待遇等情况。

6.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被考核突贡专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填写《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2.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县突贡专家进行考核,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并就考核和管理服务情况写出综合考察报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办联合审核确定考核意见。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财政津贴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时间和有关要求

1.2014年12月31日前,所在单位对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认真填写《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对每位考核对象形成1000字以上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个人总结、《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单位(主管部门)的考察材料(附电子版)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电子邮箱:zprsjzc@163.com

联 系 人:张  玮          联系电话:0543-4269105

 

附件:1.2013年度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邹平县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中共邹平县委组织部

邹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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