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邹平人才网!

18:58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1     浏览次数:5480

县直有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集团):
  为做好我县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0〕5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确定的申报范围、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好申报工作。
  2、要准确及时地报送相关材料,有关申报单位请及时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报告》(2份)、《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10份,完全用A4纸双面印制,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20页)于2010年3月4前,报送邹平县人事局科技干部股(政务大楼515室,电话:4261425),并附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表格请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rs.gov.cn查阅下载)。
              邹平县人事局
              2010年3月1日


  附:


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0〕3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集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01号)要求,拟组织推荐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和科研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就做好第九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类企业(集团),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对本行业发展或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贡献较大;
  (二)设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近三年内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课题);
  (四)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如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研究设备、办公室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研发和(工程)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站单位向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见附件,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rs.gov.cn下载)。
  (二)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确定推荐申请设站单位名单,并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所在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各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申请设站单位的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申报工作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参与国家、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三)要准确及时地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各单位请于2010年3月15前,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请报告》(1份)、《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9份,完全用A4纸双面印制,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20页)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附电子文档。
  联系人: 李勇
  通信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02381(传真)
  E-mail:liyong@sdrs.gov.cn
  附件: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   博士后   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1月13日印发

来源:邹平人才网